源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征收启动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全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于沙澧产业集聚区澧南新路以南、杏王山路以东部分土地。涉及空冢郭镇翟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通告发布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同时,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4日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源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征收启动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全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于问十乡漯舞路北侧部分土地。涉及问十乡骆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通告发布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同时,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4日
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源汇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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