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郾城区人社局发布《创业开业补贴申请流程》。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符合条件可申请补贴。创业开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一次性补贴。咨询电话:0395—6160399。
一、补贴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二、补贴对象
(1)大中专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居民家庭)、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3)返乡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的劳动力。
三、受理机构
郾城区人社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08
电话:0395—6160399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吸纳人员必须是就业登记人员。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出台时间起算,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其中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初次创业仍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执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3个月以上。
五、申报资料
(1)《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资料。大中专毕业生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个人承诺(附件2);残疾人提供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人员提供身份证、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身份证、档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申请补贴人员均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3)证照资料。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经营证明资料。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以及银行流水、进货销售单据等经营记录。一式三份。
创业开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一次性补贴